背景:
7月17号,电话和人力沟通说是辞职,公司不准。从此之后,我不去上班,公司也拖欠上月工资不发。
目前的状态是我不去上班,自己在找工作,公司也不联系我。
8月8日,我向公司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了辞职报告,公司未给回应。
如果这种情况到了9月8日,是不是可以算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
PS:目前我手中尚有公司物品未归还,对辞职是否会有影响?
参考资料:www.cn-ls.net
我是先和公司请假,假期满后,公司安排我到一个地方出差,我说考虑下,第二天我给公司打电话提出辞职,公司不同意,称只有当我做的上一个项目交付后方可离职(该项目由于客观原因迟迟未能交付,非我本人问题) 然后这段时间就一直拖着,出现了我提出问题的情况。
现在公司不给我发工资,也擅自将公司给我配的手机卡过户了。如果公司就是不辞退我,那我怎么办?
如果说公司将你的手机卡已经过户掉了,那表明公司已经将你辞退,所以你可以去归还公司物品,申请公司给出离职证明,并发放给你所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那你可以去找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最好事先能找到管辖你们公司的劳动保障部门的电话,然后再去与公司协商的过程,如果遇到阻碍,可以当场就说打电话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一般公司都是比较忌讳被投诉到劳动保障部门的,毕竟现在的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