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师请进!关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男方有外遇,女方把共同财产转移算不算合法?算不算保护自己的利益?转移后剩余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男方为过错方)
"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这个有合理解释吗? 这个第三人为子女的话,那么为保护子女的利益,转移财产合法吗?
上述情况的背景是:怀疑男方有外遇,但没有直接证据,为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且子女已经工作,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问题一: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转移共同财产肯定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问题二: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问题三:其实你对该司法解释的理解有误 假如你在离婚前把共同财产赠送给子女 如果夫知情并不表示反对 那么赠送行为当然有效 如果夫不知情或知情后表示反对那么你只能取消赠送行为或赠送你所拥有的部分 子女如不知道你们夫妻在闹离婚而接受 那么他们在知情后应返还财物 如不返还 那么在你赠送的财产中属于夫的部分将从你的份额中扣除 再简单的说 你们夫妻共同财产100万 不考虑其他因素 简单均分就是每人50万 你在离婚前给子女20万 如夫不反对 就是100-20=80 均分后每人40万 如夫反对 而子女不返还 那么计算方式就是100÷2=50 其中属于你50再减20=30 而夫依然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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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12
不合法,保护自己利益不是这样的,你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责任来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

子女法院会判抚养费用的
第2个回答  2007-07-15
理论上的情况是这样的.但实际操作需要证据支持.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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