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是我的,但是写了一个协议说归属权是我爸爸的,这个协议有法律作用吗?

爸爸之前买车贷的款,现在买了一套房子只能用我的名字再贷款,所以房产证什么的都是写的我的名字,爸爸说要写一个协议证明这个房子贷款是他还,产权也是他的,也签了名字按了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如果以后产生纠纷有法律作用吗?急用,拜托大家啦!
去公证处咨询过,公证处说这种情况不给做公证

没啥用这协议。
住房产权属于谁,就是看房产登记人是谁,这房子登记人是你,就属于你合法拥有的财产,产权权益是你的,受法律保护。如果一张纸就能改变住房产权人是谁,请问还要房管部门做啥?还要房产证作甚?想改变产权人,只有你爹和你去房管办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他姓名房产证才可以。
你爹现在有出资证明,证明他实际出资买下住房,那个只能属于他对你的债权,可以主张,法律是支持的。
说白了,房子产权属于你所有,但是你欠你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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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9
不动产以产权证上的登记为准,因此该协议只能说明你欠了父亲该房子的款项,房子仍属于你的。因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所以该房子属于你,但你应该向你父亲偿付该房子的相应款项,如果该房子的贷款是你父亲付清的话。
第2个回答  2014-01-09
有,只要你也签字认可。,公证只是手段,双方无异议,就有法律效果
第3个回答  2014-01-09
没用!此协议必须要有第三方在场公证处公证!追问

公证处说这种情况公证不了,只能我们自己签协议,所以我们都不知道这个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

追答

法律支持但是,征信还是你的记录。5楼解释的很好!

第4个回答  2014-01-09
协议如果经过公证处公证是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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