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乙方)在网店方面签了一个合同,效果不好我想退出,想要退钱,甲方不同意,说一年后退我。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乙方在一年内加盟的网店没有得到好的发展(未销售出三百单),乙方有权单方面解约,甲方必须把乙方缴纳的押金全部退回。 我认为是在一年内可以要,一年后可能就不能要了。对方说,我是10月28签的要明年10月27退我。难道我没得到很好的服务,我的钱还要给他用一年吗?请法律专家帮帮我,谢谢了!
那就是说,在我的钱没有效果的情况下我的钱要给他用一年?
追答对啊! 要在签约之日。之后的一年以内。你的销售额没有卖出三百单的话。可以申请退款的。不然的话,你的签约金就拿不回来的。
追问那么现在就是三种可能,一继续开店,(卖到300单也退我),二等一年,三想别的办法要回来,如果我想尽快要回来还有没有办法呢?求指教!
追答因为是这样规定的。哦,你单方面要违约的话要强行退回的话。可能要付违约金。可以店开在那里? 然后,等一年之后。
除了这两种,方法之外,我想不出另外一种。
追问谢谢,合同里没有谈到违约金和怎么处罚的问题,只说会提出相关赔偿,
追答那就违约了。你如果觉得值那就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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