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在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是可以与家人进行通信或者会见的。根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如果是在看守所已经判决了的犯人是可以探视的,但是一个月不能超过3次,周末不能探视。如果是还没判决的是不能探视的,只有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扩展资料:
探监包括6种:
(1)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3)到劳教所中探望被劳动教养的亲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亲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
(6)到强制戒毒所探望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