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在高邮, 我老公在户口在江都,09年我们在扬州买了房子,10年我们生了个女儿,房产证是10年拿的,我老公的户口是11年才迁到扬州的,现在11年了,我们想给女儿上户口了,派出所说孩子户口不好上在扬州,必须先上在出生地(在我老家生的),再从出生地转到扬州来,上在出生地到也可以上,但是我担心户口的性质会不会不一样呢!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
不一样。
从城市到农村户口的户口登记的性质通常不会改变。例如,如果大学生的户口登记从学校搬回农村家庭,则不能改为农村户口登记。它可以搬回家,但其性质仍然是非农业户口登记。
农村户口想转为城市户口必须有正当理由,比如买房、结婚等,然后带好相关证件,结婚证、房产证、个人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你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有事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
如果农村家庭户口中并没有全部迁入城市,还是留有一人或者以上户口存在的,是不会影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期内的耕地使用权的。
一般来说,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户为单位的,原则上就是一户一宅,如果个人把户口迁出,但是妻子或者父母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农村宅基地他们当然可以继续使用。农村承包地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还在承包期内将户口迁出去,承包期内是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的原则,所以说即使迁出了,家人仍然可以耕种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