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0-08
判决前的羁押期包括公安局侦查羁押期、检察院审查起诉期和法院判决期。具体需要多久要区别不同情况分析。
1、侦查羁押期限是逮捕后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根据刑诉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其他罪行,如果期限用足,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7个月。
2、审查起诉期限,是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办案期限,按刑诉法规定,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也就是说,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6.5=8个月。
3、你所说案件,从区检察院移交给市检察院,从批准逮捕到起诉至法院,这期间最长7+8=15个月。另外,起诉至法院后也不是接着开庭,根据刑诉法规定,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即法院期限可达2.5个月。当然法院审理期限不是开庭期限,开庭时间少于审理期限。开庭按规定是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10日后。所以如果被告收到起诉书了,那么开庭就不远了。
法院是不能主动退回案件的,只能做有罪或者无罪判决,不过在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可以建议延期审理或者撤回起诉补充侦查,所以你所说案件到法院后被退回补充侦查没有错误,并且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要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总之,你这案子最长期限可达17.5个月。不过既然已经移送市检察院了,证据一般没问题了,从移送到判决大概还需2个月左右吧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