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出首付,但是房产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新婚姻法出台,属于共同财产么?

其实我的房产证还没有办,如果办的话,现在房产部门要求必须在共同权人上写明对方的名字!

与新婚姻法解释不一样,应当属于共同财产。追问

为什么属于共同财产呢?不是有一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么?

追答

是啊,法律规定是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出资人子女)。
不动产以登记确认所有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无相反证据,可认定为你对女方的房产赠与。所以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那我这种没办产权证的怎么处理呢?发票和合同都是我的名字

追答

如没有登记,那就是你的。贷款部分你补偿女方就可以了。法院也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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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3
你杂那么纠结?你就不能找个律师或者没有朋友是法官的咨询一下么?才结婚,现在就开始想离婚、我看你也是个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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