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品牌无工厂,产品为我方设计由代工厂生产,如果我公司去投标,是作为经销商还是生产商?

我公司倾向于后者,是否可行?

1.贴牌生产(OEM)的定义
OEM是英文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缩写,原是“产品设备制造商”的意思,指由采购方提供设备和技术,由制造方提供人力和场地,采购方负责销售,制造方负责生产的一种现代流行的生产方式。但是,目前在国内大多指由采购方提供品牌和授权,委托国内企业制造方生产贴有该品牌产品的方式。
2.贴牌生产的性质
贴牌生产从法律属性上讲,属于承揽合同。所谓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贴牌生产中,拥有品牌或商标权的企业是定作方,贴牌生产企业是承揽方。对于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提供,也可以由承揽方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料。承揽方需要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相关产品的生产,并在该产品上加注定作方要求加注的商标标识,而定作方则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给承揽方相应的工作报酬。
3.合同的内容应尽可能的详实,用语要准确
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若日后产生纠纷,合同文本就是解决纠纷的最重要的证据。在贴牌生产中,很多情况下,双方不重视合同的订立,双方仅仅只有口头的约定。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双方应尽可能订立比较完善的合同。在合同中要对合同双方各自的名称、住所、承揽标的、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原材料的来源及数量、质量要求、报酬、承揽方式、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验收方法及产品标准等条款作出详尽的约定,特别要对违约责任一项作出详细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很容易根据合同条款来确定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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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8
可行的,但需要提与代加工签一份委托加工协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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