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档案问题,急急急!!!

本人2006届毕业生,现在在一家私企工作,因为原来准备辞职所以档案和户口迁移证都在自己手里。现在我了解到档案不可以自己拿所以又让单位人事部门给落到公司所在人才交流中心了,而户口迁移证还在自己手里。我现在已经提出辞职了但公司未批准。我打算提交申请书一个月后离开(公司已经拖欠我两个月的工资了,我觉得这样不符合规定)
请问:1、我的户口还有必要落下吗?如果不落,换一个新单位能否落下集体户口(户口迁移证上写的迁往地址是现在的单位)
2、我离职后若想掉档案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一)如果落下的话,等你找着新的工作,带着学历证书和公司的证明信,去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份准迁证,再回现在的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是不落的话,等迁移证上的有效期一过,你的户口又回到你原来的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带着准迁证再回去重迁一次。只要有准迁证就好办。
(二)你的档案是属于人事代理,现在的管理费是由你们公司支付的,等你辞职以后,让你们公司人事部门开一份证明,你就可以去人才中心去提档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8-02
只要你换的单位有资格接收档案,而且又没有换地域的话应该没问题,如果地域换了,即到另一个城市了,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
第2个回答  2007-08-09
问青岛人事局,这是最保险的做法!

不过他们态度可能显得不耐烦,不过,只要你耐烦就行!

另外,现在青岛法规还比较强硬,尤其是拖欠工资这一块

要不你上报纸告他个丫的,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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