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我不知道的情况把孩子打掉可以离婚吗法律上有规定吗

如题所述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据此,如果你以妻子擅自打掉孩子为由要求离婚,法院还是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确实破裂,法院会准予你们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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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5
不可以,这样是侵犯你的生育权
第2个回答  2011-09-25
呵呵,这就麻烦了,象这种事情法律是没有规定的,充其量只能算是家务事,如果要拿她当作离婚理由的话有些勉强啊,可能法院采纳的几率是很小的啊
第3个回答  2011-09-25
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对你的问题有所规定。因子女生育产生纠纷,如果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
第4个回答  2011-09-25
你把孩子放进你妻子肚子时你妻子知道吗?如果是你偷偷放,她偷偷打,那么下次你再偷偷放好了。反正女人打胎伤身。总有一天你老婆受不了而要求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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