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的车不小心碰到别人的车,当时我们都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他的车交给了修理厂,可是问题是当时说不交押金就不让我走,无可奈何之下就交了3000元,可是后面修车费用才2100,剩下的钱修理厂不退给我,当时也开了收据盖了公章的,后面去找修理厂,他竟然说负责的那个人已经离职了,他把剩余的钱交给了对方(就是我撞到的那个车主),都差不多一个月了对方不但没有把剩下的钱还给我,还不把资料提供给我,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