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对方的证件,对方不肯提供有关资料,可钱已经给了他,该怎么办啊

前段时间我的车不小心碰到别人的车,当时我们都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他的车交给了修理厂,可是问题是当时说不交押金就不让我走,无可奈何之下就交了3000元,可是后面修车费用才2100,剩下的钱修理厂不退给我,当时也开了收据盖了公章的,后面去找修理厂,他竟然说负责的那个人已经离职了,他把剩余的钱交给了对方(就是我撞到的那个车主),都差不多一个月了对方不但没有把剩下的钱还给我,还不把资料提供给我,我该怎么办啊?

谁让你提前把钱给了啊,至少让对方留个电话啊 ,3000块钱收据还在的话,就去找修理厂,修理厂不能以人员离职推脱,修理发票必须补开给你,不然起诉修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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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7
你们是一个地区的话没必要付什么押金的,要付押金也是付给交警队。修理厂一般不会那么做的,除非和那个人很熟,他也没权利不让你走啊,又不是事故中队,交警那里都有备案的,你能逃到哪儿去。现在通过法院也许是有效途径,或者通过修理厂协商
第2个回答  2011-09-27
只能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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