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怎么委托?

如题所述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可以委托户主办理迁户口,具体的手续和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扩展资料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10

户口迁移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是也只有是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可以委托户主办理户口迁移;若是户主办理迁移,需户主本人亲自办理。

1、需要的资料:

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委托办理流程:

(1)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前往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2)再由户主前往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根据工作人员提示完成相关的手续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4)由当事人带齐上面上所述的相关资料,前往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扩展资料:

关于户口迁移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迁移需要审核的证明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结婚迁移的流程:

办理需要的资料: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1、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2、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3、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4、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5、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6、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7、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参考资料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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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可以委托,当然建议先咨询户口地公安局。委托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需要写委托代理书,需要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办理办理档案组织关系拿户口相关事宜

委托人权限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27
好像没有什么委托书之类的要求。拿上要迁移的户口和身份证、迁移证明等 去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科去办理就行。
第4个回答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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