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伤者,司机垫付了手术费共计6万多元。现在伤残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理赔还需要16万,他说拿不出那么多钱,只能看保险公司能报多少就先给我多少,剩下的差额他再自己给我。
现在我担心我把我的票据给他,他找保险公司报完不把钱给我。请问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把赔偿费用打给我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可以将赔偿给被保险人或受害者的,为避免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联系保险公司,由受害者将相关票据交于保险公司。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