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树立法律信仰。
2、学习法律知识,正确认识法律与政府的关系。
3、多参加普法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法制观念,进行普法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占领网络思想教育阵地,让互联网同样也成为法律宣传的一个新平台。摒弃网络弊端,发扬网络平台的广泛性。
3、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树立尊重法律权威的意识。
4、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4、对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或用于作证,配合公检法机关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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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威的塑造
相较而言,“塑造”法律权威比之于“维护”法律权威更具有根本意义和深层价值。对于法治后发国家来说,塑造法律权威无疑是推进法治的基本内容和重大难题。在中国,构建法治的文化基础的命题尚未完成且任重道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为持续推进法治,我们必须深入思考法治后发国家塑造法律权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面向中国的实际问题是,以什么样的价值取向使得法律获得超越意义?当代中国,法律权威的塑造离不开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的创新和当代中国文化重建这两大问题。法治后发国家塑造法律权威具有可能性,当然也需要长期、艰难的过程,我们可以选择的现实途径至少有三点。
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和公平正义观的研究和创新。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在中国,怎样使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真正转化为国家民族的精神追求,成为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中国的学术界应承担起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和公平正义观、使其中国化的时代使命。
二是发掘传统文化对弘扬公平正义及法治精神的可能意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古今中外观,传统文化应得到批判继承并被加以超越、创新,其中潜藏着的可作现代转换的精神资源可以经由充分发掘,实现与时俱新。总体来说,作为文化传统核心的中国儒家思想是以“仁学”为核心的庞大体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对“人类精神自律”的历史建构。儒学以天为万物本源,以天道为礼法的信仰基础;儒学生命智慧的内在性由“仁”开显,“仁”是仁心或善、更是全道德体系。
三是让每一公民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法治是良法之治,立法机关要建立健全保障立法质量、避免立法冲突的长效机制。公权力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以改革创新为由违反法律。
中华法系曾因其浩博严密超越国界、对亚洲国家产生过重大影响。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然建立,若要为世界贡献独树一帜的现代中国法治,“法律获得权威”无疑是关键环节,需要为此付出长期努力。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法律权威如何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