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还有补助金。。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追问由于本人继续签定了劳动合同,公司向本人赔偿了一次性补助金,那么待本人终止合同时社保经办的一次性医疗补助会少吗?大概多少钱?
追答赔几个月、金额多少又不是单位说了算。各地年年都有新的规定,如果你两年后辞职,那就按2017年的本省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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