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自己因为刚毕业没有经验误入了一家培训学校,干了之后十分后悔,所以想不干了。在我刚上班的时候公司以各种名义跟我要担保和押金,然后还不给我收据。他们的合同以为很多违法的条款,所以根本就没有敢给我一份。我在他那里干了一个月有9天是给我培训,说是培训只不过他们单位的老师教教我们怎么讲课而已。现在我想走,但是我应该怎么样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让他将我的押金和工资如数给我。我估计他可能会以缴纳培训费或者我走违反合同等理由扣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合同里面写的违约金和培训费一个10000一个5000,都是空口白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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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据你所述,你公司严重违反法律,建议想劳动局举报。
纵横法律网 秦佳俍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10
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纵横法律网 李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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