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婚后对方无收入,却要分割共同财产

我与男方两年前结婚,婚后男方即失业。婚前,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有几十万贷款,全部都是我一个人在还款。结婚期间,男方曾向我借5万保证金去台湾,没有打借条,只有银行转帐记录,后没有还给我。再之后男方自己房子(婚前拆迁所得,听其说记入其母亲名下,未见过房产证)要装修,问我要2万元装修费用,原因是将来我也入住。此外,结婚期间,问我索要各种费用,我项目原因,到台湾及国外出差过,他去探望,游玩,中间大部分开销,及机票都由我出钱。
因在婚姻期间,男方对我多欺骗及威胁,恐吓,并有家暴倾向等原因,我提出与男方离婚,并起诉(对方一直拖延,不肯与我协议离婚)。 我提出了要对方退还我5万的要求,调解时,对方还价到1万,并提出我房子的贷款算婚后财产,算共同还款,以及我的工资收入等算做夫妻共同财产要均分。我们婚后,银行卡归各自管理,且对方基本是靠我的收入生活。
请问我应该如何才能主张我的权益?

婚后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不因为一方没有收入就不能分割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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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1
您好 朋友
你们可能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吧
这样很麻烦的
按照婚姻法及相关法律 您的婚前买的房子是您个人的
不过婚后的一切都是共有财产
包括个人的工资收入等等,以及婚内的债务都是属于共同的
当然如果你们协议了 那就另说了追问

您好,之前结婚的时候,我没有了解好对方的为人,所以也没有签协议。有无其他方法可以帮到我的? 感觉对方欺人太甚了。

追答

按照法律不好说的 ,具体你可咨询下专业的律师吧,您的问题比较面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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