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跟我签劳动合同写月基本工资1500元可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月1820元,如果我休产假单位按基本工资1500元发给我,实际每月工资到手是3800元,请问单位这样做犯法吗?我该如何维权?我是缴纳三险的,劳动合同写基本工资1500元(工作地上海市)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生育保险,工作8年了,平均月实得工资税后3800元,如果我休产假单位按签合同写基本工资发1500元,请问律师单位这样做犯法吗?侵权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