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如题所述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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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6
  第一,从立法的技术上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电子数据是本次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证据类型,电子数据可以归结为以电子、电磁、光学等形式储存在计算机中的信息,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资料。QQ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形式证据,经查证属实后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法律证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制作经过。”可见,QQ聊天记录的证据能力是没有问题的,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第二,从立法的本意来看,《民事诉讼法》明确将电子数据纳入证据目录中,但不能穷尽证据的各个方面。这一规定意味着包括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甚至是微博私信等电子数据都有可能作为法律证据呈堂。QQ聊天记录虽然大多数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而且聊天记录也有虚拟内容,但从证据学的角度分析,QQ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应满足以下三大要件:①、QQ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能证明案件事实真相;②、QQ聊天记录和案件事实必须具有一定的关联性;③、QQ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由当事人按法定的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和律师按法定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第三、从立法的实践来看,现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和商事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因网络纠纷引起的民事纠纷不断增加。电子数据这一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证据形式随之必然进入司法领域,对我国现有的证据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案中,原告李某提供了大量的被告王某QQ聊天记录,用以证明被告出轨,且能证明QQ昵称是被告本人,同时还有被告立下的保证书相互印证,形成了充分的、完整的证据链,因此可以证明被告出轨的相关事实,因此立法实践中QQ聊天记录能够成为法律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相关事实。
第2个回答  2018-07-20
QQ聊天记录不可以直接作为法律证据。实践中,有些买方并没有给卖方出具买卖合同、订单或售货单,而是在QQ聊天中向卖方提出采购货物,卖方给买方发货后,买方不及时支付货款,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商讨买卖事宜的聊天记录成了关键证据,但是仅凭QQ聊天记录就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还是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如果只是没有买卖合同或订单或售货单,而有银行转账凭证、手机银行转账记录、卖方向买方催收货款的电话录音等证据资料予以佐证,那么QQ聊天记录可以与这些证据一道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买卖双方之间买卖事实的存在。
应当符合真实性要求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应当真实,即记录的是真实买方与卖方之间聊天的记录。QQ聊天记录界面显示出的聊天主体均具有特定的昵称,举证责任人应当举证证明该昵称所代表的人物和买方或者卖方是同一人。二是内容应当真实。由于QQ聊天记录具有易复制、易破坏性的特征,在数据提取过程可通过特定技术进行修改、复制和删减,因此,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十分重要。
具体来说,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庭审中可通过如下三种方法实现:
①自认的方式,即买卖双方都认可的聊天记录是真实的聊天记录;
②公证过的QQ聊天记录,可作为买卖合同案件中的证据用;
③适格的证人出庭作证证实是真实的QQ聊天记录。
应当符合关联性要求
关联性指买卖合同纠纷中作为证据使用的QQ聊天记录的内容须与该买卖合同案件的买卖事实有联系,包括该聊天记录与待证事实有实体与法律意义上的联系,如聊天记录中提到了货物单价、数量、总价、交付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交付时间等等,这些都对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实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义。
应当符合完整性要求
完整性指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作为证据用的QQ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即聊天记录应当以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视频、语音聊天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在内容上应当具有完整性,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人在将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须完整提交全部聊天记录,不能只提交对自己有利部分,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删减或不交。
应当符合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的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主要证据是买卖合同(订单、售货单)、货物交付、质量标准、包装标准、违约责任等。在有买卖合同(订单、售货单)、货物总价、交付方式、迟延交货或者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并有收发货凭证佐证的情况下,QQ聊天记录作为一种佐证证据对买卖的事实予以佐证,在这种情况下,聊天记录作为一种辅助证据,与买卖合同(订单、售货单)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证据链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7-11
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qq聊天记录是电子数据中的一种。
电子证据可以分为:
1.字处理文件:通过文字处理系统形成的文件,由文字、标点、表格、各种符号或其他编码文本组成。不同类型的文字处理软件生成的文件不能兼容(如Word和WPS),使用不同代码规则形成的文件也不能直接读取。所有这些软件、系统、代码连同文本内容一起,构成了字处理文件的基本要素。
2.图形处理文件:由计算机专门的软件系统辅助设计或辅助制造的图形数据,通过图形人们可以直观地了解非连续性数据间的关系,使得复杂的信息变得生动明晰。
3.数据库文件:由若干原始数据记录所组成的文件。数据库系统的功能是输入和存储数据、查询记录以及按照指令输出结果,它具有很高的信息价值,但只有经过整理汇总之后,才具有实际的用途和价值。
4.程序文件:计算机进行人机交流的工具,软件就是由若干个程序文件组成的。
5.影、音、像文件:即通常所说的“多媒体”文件,通常经过扫描识别、视频捕捉、音频录入等综合编辑而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扩展资料:
QQ聊天对话可以直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之所以认为QQ对话记录可以直接作为案件证据使用的理由是:
一、它属于证据中书证和视听资料的一部分内容;
二、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QQ对话记录
作为一种新型电子记录形式已经被法律所确定,比如该法第七条规定:“
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公布并开始实施。在解释中又一次明确提出属于电子记录形式的QQ聊天对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观点,这是最有力的司法证明。
第4个回答  2020-06-19

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大家要保存好聊天记录,不要删除内容,也不要丢到原始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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