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行星是2006年之前的称呼。
九大行星按体积大小(视觉大小)从大到小的顺序为:
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地球—金星—火星—水星—冥王星
九大行星如果按质量从大到小的顺序为:
木星—土星—海王星—天王星—地球—金星—火星—水星—冥王星
2006年8月24日于布拉格举行的第26届国际天文学联会中通过的第5号决议中,冥王星被划为矮行星,从太阳系九大行星中被除名。冥王星没有能够清空其轨道上的其他物体,因此降级为矮行星。
能被定义为行星的标准:
必须是围绕恒星运转的天体;
质量必须足够大,来克服固体引力以达到流体静力平衡的形状(近于球体);
必须清除轨道附近区域,公转轨道范围内不能有比它更大的天体。
太阳系九大行星大小,原来太阳这么大,原来人类这么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