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们工厂的工人合部是实行的计件工资,而且生产不是太连续,每年都有一两个月的停产,公司领导想的是停产的情况下就不支付工资,等有工作任务了再计算,这种情况下怎么签定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要将怎么样来交才能合法又合理呢?请仔细讲讲。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