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执行案件中,有两个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其中一个被执行人在另案中被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

请问,执行程序中止是仅仅对破产的被执行人中止还是对另一个被执行人也中止??

有两个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其中一个被执行人申请破产,可以要求另一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判决书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执行的需要,可以向银行调查当事人开户情况,而银行有协助法院调查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协助调查的,法院可予以民事制裁。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所以,法院判决债务由某二人偿还,但另一人负连带责任,负债人不够还款的部分由连带责任人进行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06
你是申请执行人吗?你是申请执行人,直接撤回对申请破产那个连带责任人的执行。就申请执行另一个连带责任人和债务人。这样执行案件不会被中止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在一个执行案件中,有两个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其中一个被执行人...
有两个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其中一个被执行人申请破产,可以要求另一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判决书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

法院认定两个被告承担欠款,而又判决一个人承担,另一个被告该怎么办?
可以上诉。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的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判决应当在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对于裁定的上诉应当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提起。委托代理人经特别授权可以代当事人提起上诉。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中,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部分一...

如果申请执行人在另案还差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何办?
方法如下:1、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房产等。2、如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债务。3、如被执行人有其他未履行的法律义务,也可以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另案有执行款未经过执行局法官会知道吗
会。执行局是人民法院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也是一个组织、单位和机构内对指令、命令或者法律、规章、条律的执行和规范机构。

被执行人是另案的申请执行人可否对抗
可。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是另案的申请执行人可对抗。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被执行人能依据另案提出排除执行异议吗
不能提出排除执行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另行起诉。被执行人并不具有执行异议之诉原告资格,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认为其应当履行的债务因清偿、抵销...

以前生效的判决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又被另案查封,如何执行?
这个事情比较复杂,已经判决尚未执行或在执行中发现财产被另案查封时,若想查封只能按先后排序,若想执行,则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银行的贷款和税务局的税款会排在前面,这些执行剩下的才是其他纠纷的判决执行。

两人同时是被告,法院只执行一个被告,而另一个被告拒不执行怎么办?
当然是要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追加牵涉 多名被告怎么办?
可以要求追加被告,至于是否能追加被告,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原告申请...

最高法关于执行异议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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