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八妇女节那天我请的病假,单位就说不在岗的员工不享受100元的福利补贴,请问合法吗?

我能否要回?

不值得要回,除非近期准备离职,不然不如不要。
另外以后这种节日最好别请假。追问

我和单位正在办理终止劳动合同,请问还能否要回?我的合同期是3月20日满

追答

恩,如果是正在解除劳动可以去找领导说说这事,这种事通过法律途径很恶心。
原因很简单,首先,法律上没有关于妇女节奖励一说,都是单位自发的,没有要求说必须发奖励,这是根本,你没有法律依据啊;其次,100块钱就算你去劳动局申请了,半年内别想受理,而且也不一定受理,一般1个人立案的劳动纠纷根本不会受理,何况金额如此小呢。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找审批的领导好好说说,比如工作之中挺辛苦之类的,动之以情吧。

PS,最好找大领导、老总之类的,他们要是摸不开这面子钱就拿到了。抓住一点,工作这么久没功劳也有苦劳最后要走了您这100块钱都不给让其他员工知道多没意思啊,您给了其他员工还会说单位点好。恩,当然如果你工作中挺不卖力的话、还老出错的话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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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0
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12-03-10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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