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开有限公司,一人是监事,一人是法人兼总经理,一人是执行董事。这样的安排符合公司法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
公司法规定:
法人可以由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兼任
监事不能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执行董事,总经理)
希望有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