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可以扣划多个被执行人的其中一个被执行人存款来偿还全部欠款?

如题所述

如果多个被执行人是互负连带责任的,那么,法院就可以扣划其中一个被执行人的存款来偿还全部欠款。反之,如果多个被执行人不是互负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不能扣划其中一个被执行人的存款来偿还全部欠款。那么究竟是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这就要看判决书是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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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0
这要看债务本身属于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理论上法院是可以这么操作的,而且法院在强制执行债务时,对于连带责任债务,优先选择的是划扣现金,对于资产,一般是优先选择容易变现的,如国债,有价证券等,最后才会选择资产拍卖
因此,对于连带责任里多个被执行人的,法院有权划扣一个人账户资金来偿还,至于个人承担的债务,被执行人有权另行起诉,要求其他债务人分担责任,这又是另一个法律关系
如果是按份责任,则法院应当在判决时明确各方承担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要求责任人承担超过自己应当负担比例的部分了,也就是说,法院无权划扣某一个债务人的账户用于偿还全部债务,而是要按照份额分别划扣
第2个回答  2020-10-20
可以划扣任何一个被执行人的存款来偿还全部欠款。还完以后可以向其他被执行人追偿
第3个回答  2020-10-20
如果多个被执行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的话,法院完全可以执行任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追问

有无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谢谢

第4个回答  2020-10-20
我想这是不可能的吧!嗯,既然有多个被执行人,那么他们肯定会有这个责任大小的划分,不可能由一个人负担全部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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