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三、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四、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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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0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共同点是在于双方都包还有一定量的劳动,都具有一定的财产性和人身性;

不同点是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所调整,主要区别有: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只能是用人单位,即法人或其他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劳动者;

2.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无论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而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即建立劳动关系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用人单位的领导下,劳动关系具有隶属的特性;

3.内容不同
劳务合同所追求的目标是物化的或非物化的劳动成果;而劳动合同虽然也涉及具体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但一般不是劳动合同之根本目标,其根本目标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行为,即劳动者在一定劳动条件下的具体劳动行为;

4.劳动风险承担不同
在生产资料的使用归属上,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由自己来提供,而且承担生产资料与劳务相结合中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使用的生产资料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者不承担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5.薪酬计算和反应的性质不同
劳务合同的薪酬计算以市场价格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次数由双方约定,反应了商品的交换性质;劳动合同的报酬计算以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要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确定,劳务合同主要适用民法所调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0
劳务合同是与中介公司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是木人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这就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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