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到期时间过两年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是这样的,我有笔出借资金借给了借款人,借款人是用房屋抵押给我的,办理了抵押登记,日期是从2012年2月3日至2012年9月28日的,但是借款人还款不准时,但是都有断续给点利息打到我个人名下的账户上,我想问问现在差不多到2014年9月28号了,两年了,这个诉讼时效会过吗?还是从借款人最后转利息给我那个日期开始算起的两年后才过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1,目前没有过期,建议尽快起诉
2,当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积极主张权利的,则诉讼时效中断,以其有证据证明自己最后一次主张权益的时间计算
至于支付利息,可以视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但不一定可以认定债权人主张权益,建议尽快起诉,保证在到期前解决,亦或者通过公证来确定你确实主张债权,保证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9-15
首先关于这个俩年的时效问题,是指在这俩年内你无动于衷,对于自己的债权不管不问,俩年过后你的钱才会失去法律保护,如果俩年内你有想债务人主张你的债权,这个时效就中断从新计算了,但是到法院的时候你需要拿出证据证明你曾经主张债权的证据。至于你说的这个情况,一般法院会认为从转利息之后起计算时效的,你现在打电话要钱,对方只要承认,你录个音,这就是证据。可以从新计算时效的,不要担心,实在不放心可以找个律师事务所问一下。
第3个回答  2014-09-15
从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到期不归还,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第4个回答  2014-09-15
履行期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是中间有履行行为可以中断时效。从最后一次履行或者明确拒绝履行之日开始计算。
起诉宜早不宜晚
第5个回答  2014-09-15
没有,可以继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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