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租了一套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协商交半年房租押一个月,老板说就签一年嘛,半年也不好签,于是就签了一年,甲乙双方都是老板签的字,合同条条款款就多达两页。我问过老板那我要是租半年你就不退我的押金吗?老板说押金主要是他的家具这些的一个保证金,合同上写有租期不满不退押金,但是金额什么的都没填,重要的几条老板都填写了和打了记号,现在已经租了半年,由于工作调动,我告诉老板下半年不租了,也说清楚了什么原因,他当时也同意了,到交房时我应该交半年物管费还有最后的水电费,算了一下和押金差不多我就没带多少钱过去,可是老板说什么都不退我押金,我说那不退就算了,水电费和物管费算起来和押金就抵消了,老板趁我不注意抢了我的身份证和电话,他是个老头子我又不敢抢回来,我就怕一碰到他就无缘无故倒下去就麻烦了,这事就这样结束了,老板说他还要找我的。请问像这样我还要出钱吗?当初签完合同的时候老板娘(老太婆)说其实还不想租出来的,有时还想过来小住一下的,我还说没事,到时你们要过来住提前说一声就是,我另外找房嘛,我想都没想过说要是你不租给我了我要找你麻烦这些,我以前租房老板人也很好啊,为什么这里的房东这样呢,你说你要扣也不要说一分钱都不退嘛!至少提前跟我说一下嘛,大不了身份证和电话我不要了。
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其次,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解决。如果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但是要注意,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房东有权扣押金: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客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我租了半年,3月14号就租了,4月底老太婆说我没给押金,气的我胃痛,我说给了,她硬说没给,我约她星期天去提款机那里调监控,晚上她就来电话说想起了,是给了的!我后悔死没叫他给开收据,现在他抢了我身份证和手机,我也不会交物管费和水电费,还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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