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本人吗

某职工1986年被单位招为合同制职工,1995年因违反单位劳动纪律(旷工一年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职工解除合同后13年都未到过单位,13年后的今天该职工以不知道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否则就要去仲裁委,请问该职工这种说法对吗?他的主张能否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

第1个回答  2012-03-21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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