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怎么做会计处理

如题所述

  第一种方法下的会计处理为:
  (1)贴现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成本
  (2)票据到期时,若票据付款人足额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成本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财务费用——票据利息
  (只不过一般情况下对于“财务费用”,并没有进行明细核算,而是借贷相抵后合并处理。)
  若票据付款人无款支付,则:
  借: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同时将与应收票据相关的账户余额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应收利息
  财务费用——票据利息
  第二种处理方法下的会计处理为:
  计算过程与上完全相同。
  (1)贴现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票据到期时,若票据付款人足额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应收利息
  财务费用
  若票据付款人无款支付,则调整短期借款的账面金额: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28
这个和其他的区别主要是,在进行会计分录时有区别,就是将得到的现金看成为是以票据为抵押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所以要 贷:短期借款, 在到期时付款人付款后 再冲销短期借款。借 短期借款 贷 应收票据 其他和正常处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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