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重新上诉,在二审开庭前提出撤诉的,如果二审法院同意撤诉的,会给你送达裁定书,接到同意撤诉的裁定书,一审判决生效。如果不同意撤诉,需要等法院开庭判决。
全案撤诉,撤诉后,不能再次上诉,如果有新的事由,应另案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因此,是否可以撤诉,需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但一旦二审法院同意撤诉,全案撤诉,撤诉后,不能再次上诉,如果有新的事由,应另案起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二审法院裁定上诉人不准撤回上诉的,诉讼继续进行;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二审程序即告终结,同时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不管过没有过一审的15天上诉期都不能上诉了,只能申请再审。
刑事的话,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在上诉期内,以最后的意思表达为准。
撤回上诉应具备的条件:
(1)须由上诉人或特别援权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是书面、口头两种形式,口头申请应记入笔录,并通知被上诉人。
(2)必须在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前提出。
(3)是否允许撤回上诉要由法院锐定,上诉一经撤回,上诉人丧失上诉权,无论上诉期间是否届满,上诉人均不得再行上诉,上诉程序即告终结。原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判决或者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状或者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在法定期限内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所以,在上诉期限未届满前是可以再次上诉的。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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