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其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如何计算其减...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实际经营月数。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
退伍士兵注册公司免税政策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注意: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有下列几层面的政策优惠: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业个体经营者(除建筑行业、服务业及其广告行业、桑拿浴、保健按摩、网咖、森林氧吧外)的,自领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3年免税增值税、大城市保护基本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3.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4.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退役军人的就业政策是什么:1.对自主...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费...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政策【享受主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
退役士兵个体经营,期限未满一年,当年可否享受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费...
1.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是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2. 纳税人的年应缴纳税款若小于上述扣减限额,则减免税额以实际应缴纳的税款为限;若大于限额,则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3. 若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应按月换算减免税...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如何享优惠?
根据21号文件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
企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 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