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6 月末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6 月30 日,分配

(二) 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6 月末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6 月30 日,分配谢谢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6-22
答:请把问题描述的清楚些,这样方便和容易获得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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