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时没有报警,现在报警还可以吗?都十一天了。

我实在过马路时躲避汽车后退到行驶摩托车上的,小腿后面的那条细的骨头骨折,医生说不用手术石膏固定休息一个月就可以。现在我想知道:会有后遗症吗?影响以后的工作生活吗?一个月后可以工作了吗?
他没牌没证是不是就可以判他全责呢?

可以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事后又再报警请求处理,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决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的规定: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的处理办法: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2-10
可以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不过事故发生已十一天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载明此次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根据司法实践,这种情形下,事故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如果受害方的伤情能构成伤残,或者花费的医药费太多的情况下,可以让对方分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3-20
现在报警当然可以,但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载明此次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根据司法实践,这种情形下,事故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如果你的伤情能构成伤残,或者花费的医药费太多的情况下,你可以让对方分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总好过一分钱也得不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他说是因为我倒退导致的,他都近乎到了马路中间,速度还很慢了,所以他只给承担医药费。

追答

这样的话最好报警,因为没有事故现场,所以事故双方的理由都属于片面之词,警方会出具事故成因无法查明的认定书。一旦起诉到法院,该事故责任就会均摊。

追问

如果他没牌没证呢?

追答

如果你能够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牌照或者没有驾驶资格的话,那事故的责任肯定由对方承担。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只能被判定事故责任均摊。

追问

如何取得证据?交警给查有无牌证吗?我知道他的具体住址姓名。

追答

交警不会给你去查的,他大可说当时开的不是那辆车。证据的取得应该在当时的条件下就应该进行,现在已经无法取得对你有利的证据了。当然他也无法取得对他有利的证据。

追问

车有牌他没与摩托车驾驶证,警察可以去查证吗?责任有当如何划分?

追答

这你得看当地的交警部门如何处理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1-31
现在报警当然可以,但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载明此次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根据司法实践,这种情形下,事故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如果你的伤情能构成伤残,或者花费的医药费太多的情况下,你可以让对方分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总好过一分钱也得不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4个回答  2012-03-20
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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