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研究生后应不应该迁户口?

我自己的家长是一个三线城市,考上的学校在的是一个省会城市,家里有让我迁的意思,但我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必要,还有那个集体户口是什么意思?和正常的户口有什么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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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9
这就看家乡的户有没有利,比如城中村、农村户有土地,拆迁占地都有利,迁走户就丢了利益,毕业后再迁回时派出所不给你下农村户,只能下城市户。现在是农村户比城市户吃香,这样的话就别迁。如果现在是个三线城市户,就迁走吧,迁到学校是个集体户(不是居民户),就是把户口放到学校里,毕业后如果到了好单位就业,学校把户又给迁到好单位所在城市,省的来回折腾再办下户手续。毕业后没有好单位可以迁回原籍。学校不给放户口,不迁走户不给毕业证。
第2个回答  2019-03-29
可以不用迁的,因为迁过去也没什么用,等你毕业了还得迁回来。可以直接等毕业后再迁,直接迁到你工作的地方,或者安家落户的地方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9-03-30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第4个回答  2019-03-29
这个按自己的需求而定
如果有福利的话
可以迁过去
一般情况下
没必要迁
所谓集体户口
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
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个人户口:个人户口也称是家庭户口,是指具备单独立户条件,其户籍关系挂靠在自己或者配偶╱直系亲属的房产上的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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