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签合同时房主很随便写了一个合同,上面写着过户费用我承担,都签了字,按了手印,第二天我上网下了份购房合同,写着过户费用按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也都按了手印,签了字,那么我想问一下,两份合同是不是都有效,如果都有效,那么个人所得税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