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不给予办理营业执照,但检查时又以没营业执照为理由进行罚款合法吗?

(1/4)你好!我的详细情况:我去年7月份在一专业市场接手经营的建材店,同年10月去当地工商所资询办理营业执照,当时工商所以市场未来可能拆迁为理(2/4)由而不给予我们办理执照,但今年3月8号工商查证时(我们是广东佛山市发证和监管分开的)以没有执照为理由对我进行无照经营7个月共计毛利14(3/4)000元及2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的行为合法吗?同时跟我一样情况的有10-20户,但只有我们到工商作笔录,而没有去作笔录的都没有处罚,他

不合法!
1.只要你符合法定申请条件,“工商部门不给予办理营业执照”,违反国家《行政许可法》。
2.“检查时又以没营业执照为理由进行罚款”,显然违反国家《行政处罚法》。
3.如果他们实施了罚款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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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5
不给予办理营业执照,你所办理的是否符合工商允许项目,有没有了解出于什么原因他们不给予办理,如果纯粹是刁难你们,你们可以去投诉
第2个回答  2012-03-17
发证和监管是分开的?才听说。
如果你不能提供你去咨询和对方拒绝你的证据,估计是难逃处罚了。
另外这个毛利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难道是你自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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