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项目经理,做工程的,下面有一个包工头,签了协议,年底结算的时候把钱给他了,可是他没把钱发给工人。工人到劳动局闹,劳动局责令我把工人工资开清,现在我也把工人工资开清了。那个包工头跑了,我现在想找那个包工头,可是他当初给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都是假的,请问一下:他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说是不够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够成诈骗罪?
追答我认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产。本案已经符合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追问现在是公安机关不立案,让我直接到法院起诉,现在是我连告谁我都不知道,他的真实信息我不知道我怎么起诉他!请问我该怎么办?
追答到人民检察院进行投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他们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
您好,胡律师,我去报警了,可是公安机关不给立案,说是不构成诈骗,属于经济纠纷,让我直接到法院起诉。我想请教一下,包工头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追答1、公安机关是不想办这类案件,因为这类案件很难办。
2、民事诉讼法很难办,因为你没有明确的被告。
3、如果当初包工头就是为了诈骗,可以构成诈骗犯罪。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追答如果公安机关不能以刑事案件立案,只能自已索要,如果能找到他的真实姓名可以走民事诉讼这条路。
建议:与跟他务工的人员了解他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