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永续经营和有效期的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营业执照永续经营和有效期的区别是依据公司章程确定的。
永续经营指公司股东未约定合作经营的终止期限,而有期限则指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合作的终止期限。后者到期时,如果股东还想继续经营公司,则需到工商部门办理章程变更及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标注的经营期限终止日期,其中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标注“永续经营”的,其工商有效期录为工商注册日期顺延50年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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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2

永续经营指公司股东未约定合作经营的终止期限,而有期限则指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合作的终止期限。后者到期时,如果股东还想继续经营公司,则需到工商部门办理章程变更及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拓展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标注的经营期限终止日期,其中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标注“永续经营”的,其工商有效期录为工商注册日期顺延50年的日期。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

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这是我国的法规对“投标有效期”作用的阐释。

一方面起到了约束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随意更改和撤回投标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促使招标方加快评标、定标和签约过程,从而保证投标人的投标不至于由于招标方无限期拖延而增加投标人的风险。因为投标人的报价考虑了一定时期内的物价波动风险,一旦超过投标人考虑的时间段,风险将大大增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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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3-19
国有企业的营业执照一般都是永续经营,就是没有经营期限,普通有限公司的有效期就不一样了,最短3年长的还有20年的!看具体工商局的规定了。
第3个回答  2012-03-16
营业时间限制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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