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问个问题 诉讼时效有1,2,4年的,为什么还要有20年的呢? 求解答,急,谢谢...即民法通则或其他民事法律规范没有特别规定的,均适用2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但是,这四种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