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说属于负债类科目?负债类减少不是记借方吗?还是我理解有问题啊
向A公司销售产品320件,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收到A公司叫来的已经银行承兑的 期限两个月的商业汇票,票面价值为234000远。
借:应收票据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金 34000
怎么理解啊?
你这个例子里面针对的是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的核算方法,在这里的增值税就不能按照单纯的负债类科目看,这个时候的增值税计算是: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这个你要看下2006年新会计准则里面应交税费的确认和计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