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感情不和,不想过下去了,只想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我们已经分居半年了

如题所述

  以下是我从别的网友那搜集的一些(婚姻法)材料 希望对你有帮助
  1.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
  5、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注: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但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两人确实已经分居二年了,可以申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追问

我不明白这个是什么意思(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不是我与别人同居了就可以了离婚了呢!!~

追答

傻瓜 这是说的 对方非法和别人同居 你可以起诉离婚 而不是你和别人同居 现在是你丈夫不同意离婚

追问

哦,知道了。哎,关键是我丈夫死活不同意离婚,他说他找不到我这么好的了。我家人也不同意我离婚,可是我还想趁着我年轻找我自己的幸福,怎么办啊

追答

首先你考虑下你这个婚姻还值不值得维护 这个家庭还有没有共同经营下去的理由 如果你觉着你的婚姻不美满 不幸福 那么你真的考虑下离婚 但是婚姻不是儿戏 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好好的考虑下 如果真想离婚 协议不成 那只有通过起诉 然后就是分居两年

追问

结婚到现在基本上没怎么登过他们家门。跟他在一起也是因为家长的原因。现在想开了,我要追求我自己的幸福。这个家庭对我来讲根本没有什么值得维护的!哎,离婚原来也是这么麻烦的事情!!~

追答

如果想结婚就结婚 想离婚就离婚 那婚姻可真成了儿戏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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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31
如果家庭有什么留恋的,坚持下去。
如果感觉是一种折磨的话,用法律武器!
第2个回答  2011-08-31
需要沟通!特别是现在的社会!离婚伤心最大的是孩子和女人,毕竟结婚你们是有感情才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