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团购房,和开发商签订的是商品房合同,但是我听说这种单位集体的团购房,以后土地证下来会分两种,一种是纯粹的商品房可以交易的土地证,还有一种就是我这种团购房的土地证是属于国家集体划拨的,如果要上市买卖就还要补交一部分土地出让金,请教长春的朋友两个问题:一、有没有在长春买过团购房的,具体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是和普通商品房一样???二、土地证真的是分两种吗,那以后卖房子时要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谢谢
土地证有两种: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必定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否则,不称为商品房,也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
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要销售商品房的,必须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所以说,如果你买的是商品房,应该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开发商拍到一块地,在专业术语上,叫一宗地。先将这宗地办理一个总的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上的使用人是开发商。不是你说的按一栋建筑物发总证,而是按以“宗地”为单位发证。
2、商品房售出以后,办理到户的土地使用证俗称分户证或分证。分户的土地使用证有记载两个面积数据:总面积(这宗地的总面积),分摊面积。
3、总面积的概念不许多说;分摊面积的计算是:(总面积÷总建筑面积)×某套房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是宗地内所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