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时 应该向哪个法院提交诉状?

如题所述

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本条款的主要意义,就是明确一点,即使被执行人认为执行有误,并且申请再审的,不影响原审法院的执行。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扩展资料:

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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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3

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扩展资料

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

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诉讼上的申诉,申诉人申诉时,可以请律师给予帮助。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还可以请律师担任代理人,代替申诉人申诉。对于非诉讼上的申诉,如果属于经济合同纠纷或者伤害赔偿等民事范围的问题,可用调解和仲裁方法解决的,依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对于其他问题的申诉,律师只能代写申诉书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见,却不能接受委托而担任代理人。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参考资料

申诉(申请再审)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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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23
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第3个回答  2011-08-22
1.当事人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先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向上级法院提出,直至最高法院,逐级申请,不得越级。
2.启动再审的渠道很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以外的人也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人大、政协,甚至新闻媒体等有监督权(包括舆论监督)的单位申请督办再审;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申请再审,而且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再审,超过法定时限,当事人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申诉权,这种权利不受任何时间的限制,法院可以自己提起再审,检察院也可以抗诉再审。
第4个回答  2011-08-22
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原来的规定有很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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