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之后法院没有通知自动给撤诉了,撤之前是否应该通知原告

说是诉讼时期过了,也没有接到传票(被告跑了)

------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应当审理当中根据被告的反驳来认定,即进行实体上的审理,而不是程序上的。
------对一起案件立案后,法院无权撤诉。即使案件撤诉,也得在原告申请,或者原告不应诉的情况下,由法院下达准予撤诉裁定,或者按撤诉处理裁定。
------如果被告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这个不能按撤诉处理。
------如果你手里有法院的诉讼费票据、立案决定书、应诉通知书等文书,可以拿着这些要求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法院说是撤诉了,但应该不会有相应的裁定。这样的话,法院立案之后,应当及时进入审理阶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23
撤诉分为两种,一种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另一种是按撤诉处理,后者呢是指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另外法院做法有错误,如果是诉讼时效过了,也不应干按照撤诉处理,合议庭应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是判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1、自动撤诉是有法定理由才行的。如原告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原告没有按规定交纳法院案件受理费等。
2、如果有这些法定理由那么法院可以认定按原告自动撤诉。
第3个回答  2011-08-2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不会对当事人的案件撤诉。可能是你对法院的诉讼程序理解错误,最好与法官沟通清楚。

-------
李晓均律师,在京执业十余年,尤其擅长疑难民商事案件诉讼,办案认真负责。
纵横法律网 李晓均律师
第4个回答  2020-06-06
法院通知了的动站撒诉了,原告同一诉状还能再次立案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