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乌鲁木齐99年盖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其主要生活来源,有一个小的混凝土生产车间(大概100㎡)和2间住人的砖木平房(大概50㎡),房屋有交了3年的租赁费给当时的工贸公司(现公司已不存在)和电力公司的安装电的收费,后划为市区再无问津,现在热力公司要用地,请问他们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补偿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