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七岁的时候父亲和母亲离婚去外地生活,后又重新组织了两次家庭。而我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农村,现在爷爷奶奶去世5年多了。后来我结婚包括生我家孩子(孩子是早产当时急需用钱)我父亲一分钱都没有给我们拿!现在房子的名字是我奶奶的。父亲的户口是长春的。我的户口也是长春的。法律上房子是应该归父亲还是我???——房子我不是想要,是因为父亲太没有正经事。我宁愿把这套房子和奶奶的土地全部承包出去的钱来修建我爷爷奶奶的坟墓,也不希望让他来糟蹋我奶奶的遗产!(请叔叔阿姨们懂法律的来给予帮助谢谢)问题补充:
请问父亲如果没有尽到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会不会法律还有其他的说法!请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