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怎样晋升职务和警衔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中:第十四条,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第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五章 警衔的保留、降级、取消_百度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在离休、退休时有着特定的规定。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十九条,当人民警察达到退休年龄时,他们的警衔将被保留,但不再佩戴相关标志,以示尊重和荣誉的延续。对于那些因工作调动或离职的情况,如辞职或退职,条例明确指出警衔将不再保留(第二十条)。如果因不胜任现任...
中国警察警衔级别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五)警员:一...
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警衔的审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十三、二十三条,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程序是按照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进行的。具体来说,初次授予和晋级的警衔审批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在3月底和9月底截止,相关材料需在4月底和10月底前上报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对于警司、...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细则
警衔条例细则: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部级正职:总警监;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3.厅(局)级正职:一级...
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其他有关规定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政治部门在每年年底之前,统一报送给公安部进行汇总。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准确和规范管理。最后,所有关于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安部所有,任何关于警衔管理的疑问或执行中的问题,都应参照公安部的官方解读执行。这体现了对警衔管理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要求。
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
《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于1997年1月1日颁布实施,是一部专门为警察职称晋升制定的法规。该办法规定了警察职衔分为警司、警监、警督、警官、警员五个级别,并明确了每个级别的具体标准。其中,教育、工龄、考核等多项因素被纳入考虑范畴,并对每个级别的职责和权利做出了详细说明。根据该办法,在警察...
什么情况下取消警衔
法律分析:被开除公职及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特定情形才能取消警衔。人民警察被依法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不会因此被取消警衔。人民警察被依法判处徒刑、拘役、管制、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分和被劳动教养的,或者被开除公职、警籍、党籍的,其警衔相应取消,警衔标志和授衔命令证书均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第三条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中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第五章 警衔的保留、降级、取消
根据中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第五章,警衔的保留、降级和取消有明确的规定。首先,第十九条规定,对于离休或退休的人民警察,他们的警衔将被保留,但不再佩戴标志,以示退休状态。其次,当人民警察因工作调动离开警察岗位,或是辞职或退职时,他们的警衔将不再被保留,以适应新的职业身份。对于不胜任现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