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惠州有一间单身公寓用于出租,单身公寓位于一栋商住两用楼上,购房合同上房屋用途是“住宅”。现在有个房客想租,说要用于注册公司,不知道租给这样的租客我需要注意什么呢?如果租约到期不续租,他是不是一定要把公司的地址变更走呢?这位房客说租房的是他朋友,签租房合同也是用朋友的名字及身份证,朋友本人却不到场,这是否合理呢?是否存在法律风险?